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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20029
- 處分日期
- 2023/02/21
- 違規日期
- 2022/12/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27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遂派員於111年12月27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其他發電作業程序製程作業中(試車期間)且所屬排放管道(P201)正排出大量白色粒狀污染物並有燃燒異味,經依採樣規定於周界外下風處之煙流沉降處(岡山區阿公店路三段198號附近農地)進行周界空氣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採樣結果檢驗值為45(工業區及農業區標準值30)未符合排放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前峰路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前峰路29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