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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40-107-07002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7/13
違規日期
2018/05/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5月18日派員至本市前鎮區新衙路286之2號1樓稽查,發現貴廠產出廢塑膠(含廢油墨),貯存、地點、容器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號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新衙路二八六之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新衙路286之2號1樓
統一編號
5388756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