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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50012
- 處分日期
- 2025/05/14
- 違規日期
- 2025/04/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該場逸散源查核缺失(1)堆置區覆蓋面積未達百分之90,計4點(2)未設置洗車平台,計10點(3)車行路徑粗級配鋪設不足,計4點2.本次逸散源查核缺失共計1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大埤鄉豐田村延平路三段八八巷二之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大埤鄉豐田段981、982、983、984、985、986、98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