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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90032
- 處分日期
- 2021/09/22
- 違規日期
- 2021/08/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84-01號),案經本局於110年8月3日9時00分至8月4日15時40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貴公司人員於排放管道(P001)進行管道粒狀物檢測,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一、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二、處環境教育講習2小時整。
三、限期110年10月26日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屆滿前提具檢測合格報告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提具檢測合格報告者,視同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10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光隆里光興路五九七巷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光隆里光興路五九七巷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