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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1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2/15
- 違規日期
- 2018/12/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即時追蹤系統例行勾稽,經查貴公司於107年11月20日申報清運德庚營造有限公司-寶格建設(股)公司辦公室新建工程所產出委託閎信有限公司處理之廢棄物,勾稽當天清除車輛063-VF之GPS軌跡發現,該車輛軌跡未到達產源位址,疑未到場清運廢棄物,貴公司表示107年11月20日所申報之廢棄物為107年10月31及11月1日清運,清運後之廢棄物則先運回廠內貯存,於107年11月20日再運至閎信有限公司處理,貴公司未於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後2日內載運廢棄物至處理機構,且未依規定申請貯存場即從廢棄物貯存行為,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同法第42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前潭里後潭一七六之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前潭里後潭一七六之四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