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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原木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3-06002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6/26
違規日期
2024/05/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查獲貴公司環境整理清除時,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水溶性漆料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舊社里北屯路四六九之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朴子街296巷33、37號。
統一編號
5595724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