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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20002
- 處分日期
- 2022/12/01
- 違規日期
- 2022/07/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證檢測機構-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7月18日至貴公司林內廠(雲林縣林內鄉林中村瑞農65號)進行排放管道P006之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稽查檢測結果如下:氮氧化物濃度為263ppm,標準值100ppm;硫氧化物濃度為131ppm,標準值50ppm。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林內鄉林中村瑞農六五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林內鄉林中村瑞農六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