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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1-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2/10/17
 
            
            
                
- 違規日期
 
                - 2022/07/26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26日會同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本府警察局及新竹市警察局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1樓夾層重鉻酸鉀毒性化學物質貯存區,未於明顯易見處設置標示該物質之危害圖式、名稱、危害成分、警示語或警語、危害警告訊息及危害防範措施等事項之公告板,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9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新社里保泰五路九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