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0-040027
- 處分日期
- 2021/04/23
- 違規日期
- 2020/06/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6月8日派員督察,貴公司收受廢棄物,進廠時應進行廢棄物查驗項目為pH值、比重、固形物、含水率、黏度及顏色等6項,督察時,貴公司僅檢測pH值、比重、固形物及含水率共4項,惟未檢測黏度及顏色等項目,其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七街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七街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