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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60030
- 處分日期
- 2025/06/24
- 違規日期
- 2025/04/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之「113樹建字第00268號新建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並經核准後始得施工,然稽查時現場已完成鋼架工程,僅剩內部裝潢作業,惟未提送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即逕自施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一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13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