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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30019
- 處分日期
- 2024/03/12
- 違規日期
- 2021/05/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局所屬「110中建字第00570號新建工程」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管制編號:F04C8***),經查閱現場施工日誌,於110年5月28日已開始圍籬及架設工程施作,屬未經核准前逕行施工,核屬未依營建工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實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錦和段535地號等9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