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4-06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6/02
- 違規日期
- 2025/05/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中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2年7月至114年3月),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酸性蝕刻液(代碼:R-2501)]於勾稽區間之製程代碼、產出及貯存申報資料有誤,貴事業雖已於申報系統中修改廢棄物申報資料,惟申報資料有誤,核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永福里西園路一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永福里西園路一三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