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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壢三廠

文號
40-114-06000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6/02
違規日期
2025/05/0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事業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中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2年7月至114年3月),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酸性蝕刻液(代碼:R-2501)]於勾稽區間之製程代碼、產出及貯存申報資料有誤,貴事業雖已於申報系統中修改廢棄物申報資料,惟申報資料有誤,核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永福里西園路一三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永福里西園路一三二號
統一編號
3095540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