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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10033
- 處分日期
- 2022/01/22
- 違規日期
- 2022/01/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三灣廠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並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暨再利用檢核許可,本局於111年1月22日至該廠稽查,經查有下列違法事項:一、經查貴公司三灣廠網路申報資料,110年6月至同年11月水泥製品製造程序(代碼:230073)有收受廢玻璃R-0401,惟未申報廢玻璃R-0401之再利用情形。二、現場未有廢棄物清理契約及申報聯單以供查核。三、經查現場貯存D-0899廢纖維布或其他綿、布等混合物,惟未確實申報該廢棄物之貯存量及委託處理量。四、據貴公司三灣廠廠長表示現場貯存活性碳污泥,產源不清楚,該污泥作為拌合原料使用,該廠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五、現場貯存R-0403廢陶瓷,惟未依規定申報該廢棄物之收受、貯存、再利用情形。六、貴公司三灣廠R-1107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灰之底灰)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三灣鄉三灣村中正路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三灣鄉三灣村中正路6-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