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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60003
- 處分日期
- 2020/06/02
- 違規日期
- 2020/03/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廠在本縣鹿港鎮鹿工北一路10號,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申報資料,其製程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自108年1月起至108年12月未有清除紀錄,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一年,逾期未清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爾後請確依規定辦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鹿工北一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鹿工北一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