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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揚畜牧場

文號
30-102-07000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3/07/11
違規日期
2013/06/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請於102年8月15日前,檢送102年6月20日起至提送日止之每日累計用電度數、水量讀數等相關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2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66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二水鄉十五村十五路三四之一○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二水鄉十五村十五路34-1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