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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吉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110030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11/07
違規日期
2019/09/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廢菇包堆置區因雨水沖刷致含污染物之逕流廢水排放棄置於周界水溝污染水體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新社區大南里中和街二段一四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新社區大南段大南小段165-672、165-673、165-674地號
統一編號
8276605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