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2-120005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3/12/19
- 違規日期
- 2023/08/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1日派員查核,發現廢水處理設施T01-01進流水表設置於T01-02後,廢水每日操作紀錄(7月報表)僅以回收方式處理未排放,未向環保局申請公文報備或許可變更,與所領有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苗縣環排許字第00199-07號)登載事項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朝陽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朝陽路一○○號
- 統一編號
- 50192067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