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3-040013
- 處分日期
- 2024/04/19
- 違規日期
- 2024/02/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02月19日派員在貴事業廢水處理設施採取水樣,檢測結果:暫存桶(T01-01)pH值檢測值為5.5(許可登載6~9);暫存桶(T01-01)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270mg/L(許可登載900mg/L);暫存桶(T01-01)真色色度(ADMI值)檢測值為1520(許可登載500~1000),與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條件:期限內完成許可文件變更,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3月13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391)。限改日期:113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及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建功里長安西路二四八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中山北路七六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