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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20032
- 處分日期
- 2025/02/12
- 違規日期
- 2024/09/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屬台中廠領有其他磷肥製造程序(M03)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52-07號),本局於113年9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廠執行排放管道P004之標準氣體查核檢測作業,監測項目氮氧化物CGA準確度為-35.12%,已逾標準應小於等於1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八八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04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