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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30028
- 處分日期
- 2023/03/28
- 違規日期
- 2023/02/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有機染料/顏料化學製造程序(M04)(操證字第H6363-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周界有發現異臭味情形,後進廠勘查時污染源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E071)作業中,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35)壓差值:2.5cmH2O (許可核定範圍:4~12 cmH2O),貴廠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一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13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