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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40006
- 處分日期
- 2019/04/23
- 違規日期
- 2018/11/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頂樓防水工程施作時,以瓦斯為燃料,火烤加熱軟化防水地毯,因施工不慎,引發火勢(燃燒時間為12時30分至12時48分),造成空氣污染情形,且於施工作業中,並未裝設粒狀物收集設備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及異味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五四巷一四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