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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11000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1/29
違規日期
2018/10/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罰鍰金額
NT$4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10月18日至貴公司「大寮區大寮段二段115310地號總部及廠房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一四八之二九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段二小段一一五三之一○地號
統一編號
860538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