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7-110005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11/29
- 違規日期
- 2018/10/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7年10月18日至貴公司「大寮區大寮段二段115310地號總部及廠房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一四八之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段二小段一一五三之一○地號
- 統一編號
- 8605380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