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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20028
- 處分日期
- 2025/02/27
- 違規日期
- 2024/09/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11月29日環管中字第1137134035號函,貴公司於本市豐原區從事電鍍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該中心於113年9月26日執行污染源督察作業結果,督察時查有下列違規情事如下:1、氰系氧化槽(T01-08)設置攪拌機,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內容,核未依登記事項運作。2、製程查有使用吸附劑、鎳柔軟劑及碳酸氫鈉,且原物料進貨單據有酒石酸,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內容,核未依登記事項運作。,上述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南嵩里水源路二一五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南嵩里水源路215巷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