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文號
23-107-01000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1/24
違規日期
2017/10/3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阿公店溪斷面38上游段護岸防災減災工程(二工區)併辦土石標售(土石標)」,有(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3)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4)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之缺失。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本局於106年10月31日稽查發現工程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16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一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阿公店溪上游段護岸
統一編號
8850000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