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達清環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達清環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10-01011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1/15
違規日期
2020/09/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4,8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本局審酌相關監視錄影檔案,貴公司所有車輛駕駛人於109年9月21日6時23分行經國道三號南下165公里附近路段,車輛後車斗未妥善防範致洩漏污水污染道路,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一四二巷三七號及三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國道三號南下165公里附近路段
統一編號
1642428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