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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90021
- 處分日期
- 2024/09/23
- 違規日期
- 2020/06/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3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4**-**號),稽查時作業中,經查現場空污洗滌塔廢水以軟管及閥門調整方式流出至地面承受水體,即以未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並以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核屬繞流排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3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暨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埤塘里忠承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忠承路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