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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120010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違規日期
- 2021/08/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246巷3號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525-02號),經本局於110年8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會同事業代表於現場巡視,稽查當時該公司T01-10污泥帶濾式脫水機濾液經管線迴流至T01-01調勻槽,與許可登載(迴流至T01-6生物曝氣槽)不符,另現場無看見自T01-9污泥貯留槽至T01-06濾液迴流管線,顯未依許可登載事項操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二四六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二四六巷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