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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90061
- 處分日期
- 2024/09/30
- 違規日期
- 2024/06/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6月27日派員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前往貴廠稽查,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H51A2037),查貴廠之有害事業廢棄物(A-8801)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湧安里工業十路八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十路8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