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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楷畜牧場

文號
30-100-060009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1/07/11
違規日期
2011/05/19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8月15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之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田中央段九七二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中央村田中央11鄰68-2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