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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銘企業社

文號
40-109-09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9/01
違規日期
2018/10/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4日派員至本市阿蓮區港後里港後120之7號稽查,發現貴事業廢油混合物(D-1799)清除前未與受託者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港後里港後路一二○之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港後里港後路120之7號
統一編號
0793754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