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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70003
- 處分日期
- 2019/07/16
- 違規日期
- 2019/03/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前於108年3月8日自法國進口EMPTY INK CARTRIDGE乙批(報單號碼CH//08/139/00580),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3月12日派員協助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勘驗,該報運進口之貨物為已使用過之墨水匣,已減失原效用、被放棄原效用、不具效用或效用不明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1項,判定該批貨物係屬廢棄物範疇,故該批貨物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辦理,貴公司未取得輸出許可逕行輸出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東光里崇法街一七巷一六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東光里崇法街一七巷一六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