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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90007
- 處分日期
- 2022/09/16
- 違規日期
- 2022/06/2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藥品製造業,並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在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29日派員稽查,該公司所設置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同時設置為該公司之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經本府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2項、第18條第1款、第24條第8款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8條第3項規定處以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中山村中山路八四、八四之四、八四之六、八四之七號及新寮路八一、九五、九五之一、一○○之六、一○○之七、一○○之九、一○○之一三、一○○之一五、一○○之一六、一○三、一二六號三樓、四樓、一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中山村中山路八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