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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70011
- 處分日期
- 2017/07/04
- 違規日期
- 2017/05/24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經查該公司於5、8路旁水化二場所貯存之水化石膏為露天堆置,現場堆置量約有61萬7072公噸(統計至106年3月31日止),現場發現有廢棄物揚塵、逸散及污染地面之情事,且該場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依法告發處分。2.本局當場告知該公司麥寮一廠所產之混合石膏、副產石灰及堆置貯存之水化石膏,應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事業廢棄物未清除處理之前,不得有廠外貯存及泡水之情事。3.另於水化二場西北方處發現有廢棄物露天堆置(廢木材、廢紗網、廢塑膠、油漆桶、廢鐵、廢烤漆浪板、石棉板等)情事,且與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內容不符,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依法告發處分,並當場告知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人員於二週內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麥寮鄉台塑工業園區七號、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麥寮鄉台塑工業園區七號、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