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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金畜牧場

文號
41-114-03000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3/06
違規日期
2024/12/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12月4日派員前往本市楊梅區民有路二段231巷100弄79號稽查,臺端於該址經營「文金畜牧場」,稽查當日本局於周界及場內巡視嗅得養豬場豬糞異味,臺端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員本里員笨二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民有路二段231巷100弄79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