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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長豐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11001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11/05
違規日期
2019/07/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逕將製程產生之廢水貯留並循環使用,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朴子里豐勢路二段五三五巷四九弄二六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豐勢路二段535巷49弄26號。
統一編號
5083847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