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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20048
- 處分日期
- 2021/12/23
- 違規日期
- 2021/08/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51號),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經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本局於110年8月17日執行0817環檢警調專案稽查,發現貴公司負責人曾OO分別於110年1月31日(1趟)、110年2月2日(2趟)、110年2月9日(1趟)、110年2月10日(1趟)、110年2月20日、110年2月22日(1趟)等日期清運廢木材混合物等進入高雄市田寮區田寮段266-2~266-4地號、牛稠埔段449-7、445-2地號進行廢棄物處理,未依規定網路申報申報前述期間之清除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永明里永明街一七九巷一二弄二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永明里永明街一七九巷一二弄二七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