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福鑫茶業
- 文號
- 45-113-100001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4/10/29
- 違規日期
- 2024/09/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商業從事手搖飲店,本局113年8月22日稽查發現飲料製作現場放置塑膠杯、紙杯,當場勸導店家屬於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第2條第1項限制使用對象之飲料店,應依照第3條第1項「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辦理。於113年9月27日覆查,現場販售之飲料仍以塑膠製杯子盛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暨「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3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苑裡鎮舊社里舊社八三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苑裡鎮舊社里舊社八三之五號
- 統一編號
- 9988563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