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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福鑫茶業

文號
45-113-10000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10/29
違規日期
2024/09/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商業從事手搖飲店,本局113年8月22日稽查發現飲料製作現場放置塑膠杯、紙杯,當場勸導店家屬於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第2條第1項限制使用對象之飲料店,應依照第3條第1項「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辦理。於113年9月27日覆查,現場販售之飲料仍以塑膠製杯子盛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暨「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30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舊社里舊社八三之五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舊社里舊社八三之五號
統一編號
9988563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