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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4/10/09
- 違規日期
- 2024/07/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7月18日至臺南市佳里區執行營建工地稽巡查發現貴公司委託津禾營造有限公司從事元聚開發住宅新建工程,惟工地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依違反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附表查現場缺失如下,缺失點數共計14點:1.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違反本辦法第6條第1項,記10點。2.未設置工地標示牌,違反本辦法第5條第1項,記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3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6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及其附表一、二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四三巷七弄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民安段816、816-2~816-12地號等12筆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