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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10006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違規日期
 
                - 2024/12/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並提供檢舉影片,貴公司於113年12月6日9時14分在廠內露天燃燒廢棄床墊,現場未設置污染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非水蒸氣)散布於空氣中,本局於113年12月17日10時45分至現場請貴公司人員確認是日違規行為屬實,並表示後續將注意防範避免再次發生,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旗楠路萬金巷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萬金路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