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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90009
- 處分日期
- 2017/09/25
- 違規日期
- 2017/08/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北斗鎮復興路350號設廠,從事布疋印染整理作業,原領有印染整理程序M04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596-04號,有效期限至106年5月17日止)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6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1983-01號,有效期限至106年5月22日止),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稽查時製程作業中,查M04製程目前試車中(試車時間至106年10月3日止),惟M06製程尚未核准通知試車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光復里復興路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光復里復興路三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