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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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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40003
- 處分日期
- 2023/04/11
- 違規日期
- 2023/02/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 IWR&MS 系統)顯示貴公司109年、110年每月聯單及營運 申報資料,109、110年期間實際載運進焚化廠處理量分別為 81.89公噸及115.47公噸,惟網路申報量分別為72.01公噸及84 .6公噸,二者差異量分別為9.88公噸及30.87公噸,貴公司雖依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授權之公告規定申報一 般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 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等資料,惟申報資料錯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貢旗村貢旗一巷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貢旗村貢旗一巷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