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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30004
- 處分日期
- 2022/03/29
- 違規日期
- 2022/03/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台灣金聯資產拆除工程A~D棟」(管制編號:P108P63001-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1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查核缺失記點共計3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八五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北港鎮(台灣金聯資產拆除工程A~D棟)工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