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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80011
- 處分日期
- 2020/08/24
- 違規日期
- 2020/05/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鳳仁路96巷10號從事砂石分選作業,於本年5月26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大七總隊第三大隊及本局督察,發現貴公司場內堆放大量砂石,堆放量約10,00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5批第2類堆置場程序)。因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令堆置場程序停工及限期於109年11月2日前申請取得許可。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九六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九六巷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