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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00002
- 處分日期
- 2024/10/15
- 違規日期
- 2023/02/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水泥製造程序水泥旋窯排放管道(編號: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監測項目為粒狀污染物、氧氣、流率,於112年2月8日未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執行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南澳鄉東岳村蘇花路三段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南澳鄉東岳村蘇花路3段10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