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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90006
- 處分日期
- 2021/09/15
- 違規日期
- 2021/06/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6日及6月9日於該市動全企業有限公司(下稱動全公司)稽查,發現廠內使用含「氰化物」及「六價鉻」等原物料,卻僅產出無機性污泥情形,經派員採樣該污泥檢測結果:總鉻:19.0mg/L,超過毒性特性溶出程序標準(總鉻:5.0mg/L)。 二、長信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作業,本局於110年6月15日及18日查察並調閱網路申報資料,經比對發現動全公司係委託長信公司處理無機性污泥,長信公司亦於110年5月11日收受動全公司無機性污泥13.2公噸;長信公司收受含鉻污泥未依苗栗縣政府核准之處理許可文件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西湖鄉二湖村坪頂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西湖鄉二湖村坪頂六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