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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20060
- 處分日期
- 2021/12/26
- 違規日期
- 2021/12/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業,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5日會同基隆關及貨櫃場等人員協助查驗貴公司經核准退關貨物(報單編號:AT//09/193/H0650),前述貨櫃中貨物夾雜廢石塊、廢砂土、廢棉絮等混合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查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清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罰鍰,惟經本局一年內2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廢清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本局110年7月12日桃環事字第1100056292號、110年11月1日桃環事字第1100092388號、110年12月24日公務電話紀錄表),爰依廢清法第60條第1項規定認定屬情節重大,故依廢清法第53條第1項規定命貴事業停止營業。
- 裁處書主旨
- 停止營業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工路六八巷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工路68巷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