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0-040030
- 處分日期
- 2021/04/30
- 違規日期
- 2021/03/3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893巷6號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814 - 03號),經本局於110年3月31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當場於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pH 檢測值:9.7 (限值: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限期改善部分,現場探究違規原因係因放流槽硫酸添加量不足所致,經調整硫酸加藥量後,當場報請查驗,本局於放流口採放流水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檢測值7.0,符合放流水標準,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八九三巷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893巷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