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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40008
- 處分日期
- 2025/04/29
- 違規日期
- 2024/06/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字號:109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76號),營運紀錄應存放於本市西屯區潮洋里朝富路213號27樓之6,惟本局113年6月27日派員稽查時該址無人應答,經電話洽詢,貴公司表示其實際營運地址為南投縣鹿谷鄉瑞田村集鹿南路501號,營運紀錄亦位於該址,營運紀錄未存放於核准地址,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潮洋里朝富路二一三號二七樓之六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潮洋里朝富路二一三號二七樓之六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