椿樺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8-040050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4/26
- 違規日期
- 2019/03/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3月28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190號及本工7路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本洲廠廢鐵桶(R-1301)108年3月20日委由「聖宏企業行」再利用,該行非屬再利用機構,惟委託再利用未簽訂合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大德一路一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190號及本工7路1號
- 統一編號
- 22391179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