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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10013
- 處分日期
- 2024/01/23
- 違規日期
- 2023/08/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和美鎮渭南路27號從事工業用馬達烤漆作業(為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查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將水簾式過濾烤漆廢水貯存於廠內塑膠桶內,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24日派員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貴公司應於文到日起立即全部停工,倘經查獲未遵行停工命令,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4條第1項規定移請司法機關偵辦,並依行政程序法第27條、第28條、第30條規定,以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停工命令。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彰新路七段三九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渭南路2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